金融监管总局修订信贷管理制
发布时间:2024-02-06 11:41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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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本次修订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明确个人经营贷被挪用于买房,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摘自—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