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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在中共安徽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23 13:3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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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

——在中共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日)

刘 惠

现在,我代表中共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的要求,总结我省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在今天上午第一次大会上,省委书记李锦斌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集中开展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制定出台《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失责必问,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从省级、市厅级抓起,一级抓一级,认真开展约谈函询、述责述廉、责任考核等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全省开展党内问责1861例,问责党组织237个、党员领导干部16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8人,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二)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协助省委制定《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以上率下。

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优先处置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67起,处理33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73人。省纪委分13批曝光典型问题53起,涉及59人。

(三)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更加彰显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加强巡视工作顶层设计。协助省委修订我省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制定《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全覆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三聚焦九检查”政治体检指标体系,推动每轮巡视都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探索建立“一联动两巡视三检查”巡视监督模式,实现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对党委巡视的同时开展对同级纪委巡视,对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县巡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着力发现问题、深化整改。全年组织开展3轮巡视,巡视党组织73个,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1999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326个。省纪委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案件中,67%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制定实施《关于推动巡视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加强巡视整改任务统一交办和整改情况督查,对整改滞后的18个被巡视党组织进行现场督办,对整改不力的4个县(区)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推动开展系统性专项治理,确保巡视整改到位。

实现市县巡察工作全覆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全省16个省辖市、10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市县两级共巡察党组织2283个,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709个,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强化警示教育。协助省委扎实推进“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督促全省县处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撰写认识体会实录,严格把关后发回修改或重写占60.7%。组织召开我省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典型案例通报座谈会,整理我省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材料及其忏悔录,编印系列警示教育读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协助省委制定实施《关于深刻汲取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等案件教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的若干意见》,巩固深化专题警示教育成果。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关于运用“四种形态”的参考意见,统筹把握具体考量因素,注重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对如实说明并提供证据材料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党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全省按“四种形态”处理54909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49624人次,占处理总数的90.4%。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梳理谈话函询情况,通报被谈话函询人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予以说明、诫勉谈话的作出深刻检查,其中接受省纪委谈话函询的省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深刻检查854人。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围绕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省及部分省辖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和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协助党委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各级纪委共对52849名人选提出把关意见,对拟任的63名省管干部、200名市管干部、309名县管干部人选分别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省纪委建立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并实行动态更新。

(五)持续“打虎”“拍蝇”,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9103件(次),立案24032件,其中厅局级干部案件49件,县处级干部案件4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40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41人。省纪委配合中央纪委对周春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直接查处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朱琳,黄山市委原副书记周勇,安徽出版集团原董事长王亚非,池州学院党委原书记何根海,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崔玉奇、王毅军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深入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先后从8个国家和地区劝返、缉捕外逃人员31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名,追回赃款1.66亿元。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持续加强督查督办,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41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6人。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342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0人。做好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移交的问题线索748件,问责115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6人。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级党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各级纪委负起专责,协助党委牵头抓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省市县三级如期全部完成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选举监委主任、任命监委组成人员、挂牌成立监委等各项工作。改革后,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78.6%、77.9%和81.4%。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全员培训,积极促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市县派驻监督全覆盖任务全面完成,各级纪委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按照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的要求,积极探索在省辖市实行试点,在农村组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或协作组,在省纪委派驻机构、省属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中组建执纪审查工作组,既强化执纪审查,又夯实日常监督。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按照中央及省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我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着力构建监督执纪全程监管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就十届省委前两轮巡视纪委情况进行通报,点名道姓指出问题,对43名不尽责、不守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全省立案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案件114件,处分118人,其中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原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吴敦武等5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兑现正人先正己的庄严承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常年失修,“四个自信”“四个意识”没有真正筑牢,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内监督不到位,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多发。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极个别的甚至以权谋私、执纪违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面对问题,认真解决问题。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2018年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向核心看齐。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讲政治作为最高原则、第一要求,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

第三,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履职尽责。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内容,规定了纪委主要任务,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持之以恒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第四,必须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忧患意识,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以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五个纯粹”。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时刻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深入落实《关于深刻汲取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等案件教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改革试点的根本原则。各级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纪委要负专责,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各级监委成立后,要迅速依法开展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认真落实《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级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决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我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巡视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提升全覆盖质量,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视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 “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既要检查巡视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党章规定,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进一步完善市县巡察体制机制,强化党委领导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巡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坚持上下联动,探索开展县(市、区)交叉巡察。鼓励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

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又信任爱护干部,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四种形态”分界细化和平衡把握的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动态管理外逃人员信息,紧盯重点外逃区域、重点个案,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进一步发挥省市县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我们党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揭示了反腐防腐的基本规律。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完善相关党内法规,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四个自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 “蝇贪”虽然“吸血”不多,但其害如“虎”。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省纪委要紧盯群众通过巡视、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责任和任务压到市县和相关部门。市县党委和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得到认真落实。探索推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

(一)坚持立根固本,确保信念过硬。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践行“红船精神”,积极传承我省红色文化,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中。

(二)对党绝对忠诚,确保政治过硬。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忠诚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强化担当精神,确保责任过硬。坚守党性原则,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要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把党支部和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四)提高工作本领,确保能力过硬。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着力克服本领恐慌。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我省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纪检监察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综合试点单位”为契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具有安徽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体系。

(五)践行“三严三实”,确保作风过硬。省纪委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执行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恪守清正廉洁,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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