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5-25 08:55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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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通知还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此次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摘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