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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Financial Dynamics

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发布时间:2022-05-20 09:35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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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提出,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6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摘自—北京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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